为准确掌握我市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现状,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弘扬生态文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开展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检查指导工作。为使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根据我市具体实际,特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对非园林绿化部门直接管理养护的古树名木所在单位或村庄为检查监督对象。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厦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检查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古树的生长情况:生长旺盛、一般、较差、濒临死亡或已死亡。
(二)古树的生长环境:保护范围内是否有修筑建筑物、有无堆积杂物、有无电线等缠绕。
(三)古树的养护管理情况:树穴有无积水、有无进行施肥或追肥、有无进行土壤改良、修补树洞、保护牌的设置是否规范等管理情况。
(四)古树的设施保护现状:地面铺设透气砖、设置护栏围护、修砌树池保护、支撑加固、气生根牵引等措施。
三、监督检查方式
实地现场踏察: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现象及时提出意见并纠正,严重违规现象转市行政执法局处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二)向监管对象工作工养护人员问询古树日常养护相关问题;
(三)填写检查指导记录表,并拍摄现状照片;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五、监督检查程序
根据“双随机”的原则,对非园林绿化部门直接管理养护的古树名木所在单位或村庄进行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为总数的10%。
局绿化管理处
2019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