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科学规划,让管廊建设“有法可依”。以地方立法形式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明确规划、建设、市政、公路等相关部门和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职责,建立规划管理、管廊入线、运营维护等关键制度。同时,制定管廊专项规划,统筹防洪排涝、地下空间、电力、给水、污水、燃气等需求,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等,保障综合管廊规划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让管廊发展“健康持续”。采用PPP、企业专项债等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建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综合考虑管廊建设运营成本、管线空间占比等因素,按照市场协商定价模式确定收费标准,引导管线单位“想入廊、愿缴费”。如入廊费按管廊建设成本的30%—40%设置,其余部分由财政承担,目前各类市政管线入廊超1100公里,入廊率超50%,已收取管廊有偿使用费超1.5亿元。
三是推进体系化建设,让管廊布局“提质增效”。在全市范围一体化布局,最大限度控制建设成本,构建“干、支、缆、微”多层级综合管廊体系。在新城区道路提升改造时建设干支综合管廊;在老城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建设缆线管廊;在非重点开发片区,通过浅埋方式,将10KV电力、通信管线、给水管、中水管等纳入微型管廊。目前已建成干支线综合管廊175公里、缆线管廊2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