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时间:2020-04-22 11:01

厦门市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王伟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2020年1月22日,住建部认定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名单,厦门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就此,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取得圆满成功,为我市再添一张烫金名片,成为我省第一个获得此殊荣的城市,这是对厦门城市建设和综合管理的高度肯定。

2013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后因2016年强台风“莫兰蒂”影响和2017年厦门会晤重大活动保障而延缓申报工作。2018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并写入2018年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下,我市成功获得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考核涉及六大类46项指标,每项考核指标标准要求高、覆盖面广,涵盖生态、园林、市政、给排水、环卫等方方面面。它是目前我国评价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不仅顺应人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愿望,也是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成功创建,是莫大的鼓舞,是巨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虽然厦门市创建获得成功,但是对照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以及园林绿化的三大指标(根据创建2017年的数据,厦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38%,绿地率40.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3平方米),厦门市仍有短板,还需努力。

接下来,厦门将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新的起点,以目前住建部正在制订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升级版评价标准“公园城市”为近期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厦门会晤期间称赞的“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为远期目标,按照“间绿透绿、显山露水”的绿地建设理念,调结构、补短板,加快推进厦门高素质高颜值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努力把厦门市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区、示范区。

2020年,厦门将完成新增或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00公顷),完成40公里绿道建设;各区将至少要新建和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以上城市片林、5处以上老城区街头小绿地,并完成省、市下达2020年宜居环境和“双千亿”建设任务,完成省林业局和省绿化办下达的2020年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义务植树等建设任务。

新闻媒体朋友:

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10多年创建的精耕细作,让我们把这段创建珍贵的经历作为砥砺前行的动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朝受命、夕饮冰,昼为无、夜难寐”的精气神,以建设高颜值厦门、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为契机,造就厦门“众星拱月”大海湾花园城市山水格局和“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城市态势,营造市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海、记得住乡愁”的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