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污水布局研究及处理系统规划》规划成果公布
时间:2020-01-09 14:51

  

  《厦门市污水布局研究及处理系统规划》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现依法将该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批准文号:厦府[2019]418号

  一、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厦门市全域,包括本岛(思明区、湖里区),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六个行政区,总面积1912km2,其中陆域面积1602km2。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与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致,为2019年-2035年。

  近期:2019~2025年

  远期:2025~2035年

  二、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系统思维的理念,结合水环境提升的近远期目标、城市规划建设情况、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污水实际问题,统筹近远期厂、站、管的改造和建设方案,并探索“厂网一体”的运营模式,保障污水处理的“提质增效”,实现“污水污泥全处理,进出水质全改善,溢流控制有效果”,为厦门达到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提供生态基础。

  具体目标:

  1、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

  2、污泥——无害化率100%

  三、 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为全市域层面的总体规划,规划确定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用地控制;基本明确市级泵站位置和主干管网路径,后续结合管网或片区详细规划可进行局部微调;针对调蓄池的设置提出规划原则和策略性布局方案,在各流域综合整治方案中落实其具体选址和规模。区级泵站和区级管网在分区规划、片区控规、片区市政规划等具体落实。

  四、 规划思路

  污水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本规划从厂站、管网、污泥、工业等各方面来制定污水系统治理思路。规划以生活污水处理为主,对于生活污水采用“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规划思路,将传统污水量测算方法与海绵城市理念相结合,合理测算污水量,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工业污水按照“分流为先、纳管严控”的规划思路,将工业区污水按照分类实行一企一管,对新建/扩建园区、有条件改造的现状园区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对改造难度较大远期实行改造现状混接、堵塞等问题严格监管出水。

  五、 污水系统规划方案

  1、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

  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布局原则,结合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布局、预留用地、规划发展等综合分析,逐步整合一些小型污水处理站,集中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减轻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全市规划建设21座污水处理厂,远期总规模431万m³/d。

  2、全市污水管网系统规划

  污水管网规划是污水系统规划的一个难点,合理规划污水管网系统,提高规划管网的可实施性是管网设计应核心考虑的问题。在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短板,构建“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污水管网。在此基础上确定污水管网规划的基本原则:

  (1)沿地形坡度进行管线的敷设,减少管道埋深,利用自然地形高差,尽量少设或不设污水提升泵站,同时,尽量减少管道穿越河道、各种保护构建筑物;

  (2)充分利用现有污水管道,新建管道规模应考虑一定的冗余度;

  (3)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污水管网系统满足近远期建设污水排放需要;

  (4)构建污水处理厂应急体系;尽量利用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联通管道,增强污水处理厂的应急处理能力。

  3、尾水排放

  结合每个污水处理厂选址位置,及周边海域和溪流分布情况,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尾水排放口位置及尾水排放标准。我市规划建设21座污水处理厂,其中14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溪流,7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最终需以环评论证结论为准。

  六、 近3年建设计划

  为了更有效的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实施建设,编制了污水处理设施近3年(2020~2022年)的建设计划,近3年建设规模的确定是在2020年预测污水量的基础上,考虑2020~2025年增长率和一定的冗余度确定近3年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全市现状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天;为满足近期污水处理需求,近3年拟新/扩建市级污水处理设施15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109万吨/天。

  按照厂网同步建设的原则,规划对15项新/扩建市级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泵站和管网进行同步建设,提高新/扩建污水市级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收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