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49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下载(http://szyl.xm.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108,电话:0592-26679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2021年,局门户网站共更新信息955条,其中本局动态168条信息、通知公告223条信息、咨询投诉答复251条(答复率100%)、政务公开217条、政策法规96条。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完成546条推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未存在上年转结办理件。全年共办结20件,其中,予以公开的8件,占比40%;不予公开2件,占比10%;无法提供7件,占比35%;不予处理3件,占比15%。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在组织、人员上给予了充分保障,将局日常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为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相关政府信息,持续安排专人跟进、维护、处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上至下构建起“高位推动、协调配合、及时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对各栏目设置及内容进行了完善。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则。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日常工作,有效规范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处室是否适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跟踪。三是规范供水供气信息公开。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印发《厦门市规范供水供气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规范管理供水供气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四是积极参与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加强专人业务工作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处理效率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6.75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2

  1

  3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1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1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2

  1

  3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稳步发展和成效,但仍与群众的期盼和上级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较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新颖多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及庆祝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的精神,按照“勇立潮头、勇毅前行”的使命任务,将全局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紧密结合,通过完善政策颁布配套解读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群众意见征集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等措施,着力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健康向上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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