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7:35 字号: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编制。

  (一)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共更新信息785条,其中本局动态191条信息、通知公告102条信息、咨询投诉答复218条(答复率100%)、政务公开254条、政策法规238条。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完成496条推文。

  2.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认真落实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解读、同步审签。2019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份,均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在公开文件的同时配套公布政策解读,对文件起草背景和必要性、起草依据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9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以及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采用H5、网络直播等方式引导网民关注,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通过在线访谈,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加强森林景观质量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措施进行解读。组织召开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展及筼筜湖片区治理情况、厦门山海健康步道开放前相关事宜新闻发布会。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及时传达解读政策,听取民声、反映民意。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9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12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书面(信函)申请1件,网上申请8件。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小区绿化图纸和。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9年的12项申请,我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3件,部分公开4件,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

  3.“不予公开”、“无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不公开理由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无法提供的4件,其中3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为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下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项主要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局政府网站公布。

  2.规范信息发布。一是严格保密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既及时有效又能保证其保密性。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属于可公开的信息后进行发布。二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日常督导,财政、民生、环保等重点信息能做到及时公开。三是理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规范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网站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运维保障组第一责任人的网站责任体系,办公室负责局网站的具体日常运维工作,做好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查及栏目的更新工作。微信公众号内容经厦门晚报报社审核后,需报经局相关业务处室及宣教处审核把关,涉及重大事件内容报局长审改。二是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印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对栏目内容更新缓慢的责任处室进行提醒和催办,使网站内容更丰富性、更有时效性。局党组印发《规范管理各类一是形态阵地暂行办法》,强化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审核,杜绝散布各种措施思想和错误观点。更新完善《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门户网站、网页被篡改事件专项应急预案V2.0》,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了网站网络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64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110

  4

  行政强制

  10

  -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6

  52281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1

  1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评估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便利性和信息全面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同时对评估方案进行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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