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13 15:07
 2021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国家《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全面做好2021度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监督检查对象

美区坂头林场、海沧区天竺山林场、同安区双溪林场、小林场及金光湖生态旅游区。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林防火条例》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有:

林防火组织建设

林防火责任落实

林防火设施建设

林防火预防工作落实

监督检查方式

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核文档资料、现场检查等。

监督检查程序

根据“双随机”的原则,在福建省森林防火期(每年915日至次年4月30日)省市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间,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每年抽查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10%。

五、监督检查结果

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情况,并填写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表,检查及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限期整改。

 

 

森林防火工作处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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