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二、抽查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1年8月~12月,开展市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内容
根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市市政园林局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事中事后随机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体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标签制度和自检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等。
(三)抽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抽查平台随机抽出企业主体和执法人员。
(四)抽查比例
市级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截至2020年底共34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共4家。
(五)抽查频次
抽查1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
(六)抽查结果上报
“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填写《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表》,并在7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报局法规处。
附件:2021年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计划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