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还需提高问题第二条 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3-04 17:22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还需提高问题第二条

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厦门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厦委202344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厦门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还需提高”问题第二条验收销号牵头单位。2025年12月4日,我局会同整改责任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项问题开展核验工作,认为该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同意验收销号。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措施

(一)市市政园林局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集美区加快推进辖区内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2023年6月底前,完成建成区50%面积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督促市政集团完成三南污水处理站纳管。

(二)2023年3月底前,集美区建成临时调水工程,加强三南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防止污水外溢;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松山、洪茂、李林社、溪南社等4个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查缺补漏,完成灌口东部生活区正本清源改造。

(三)2023年12月底前,集美区完成外溢污水坑塘的修复,消除对环境影响。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局通过开会调度、现场调研等形式督促集美区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作。截止2023年6月底,集美区合计完成正本清源改造面积约42.86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76.05平方公里)的56.35%;我局已督促市政集团通过三南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工程和三南污水提升泵站至铁山2号泵站管道工程完成三南污水处理站纳管工作。

(二)2022年12月25日,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建设的张庄排洪渠上游段应急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临时调水工程;2022年8月31日,灌口镇组织建设的松山、洪茂、李林社、溪南社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完工,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并于2022年11月24日完成区级考核;截止2023年6月底灌口镇完成灌口东部生活区全部正本清源改造工作,包含7个小区、4个公建、5所学校、4个城中村及15条市政道路

(三)集美区灌口镇已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外溢污水坑塘的回填工作,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电话:0592-5180776

邮箱:zqw5180699@163.com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