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通知
各区市政园林局(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市政集团:
为进一步深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及绿地挖掘占用审批改革,现就有关改革措施通知如下:
一、城市道理及绿地挖掘占用审批
(一)160KVA及以下接入电网工程、10KV及以下接入电网工程、新装及扩容供水接入工程、燃气接入工程建设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绿地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及其下属集体公司(厦门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统一提交齐相关申请材料,可按申报内容先出批文,进场施工前向城市道路及绿化养护单位备案。涉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或绿化赔偿费的,应在承诺时限前完成缴费。
(二)200米以下管线工程免予提交工规材料。根据规划部门的豁免改革,200米以下管线工程建设涉及我局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绿地审批不再提交工规材料。
二、用水报装服务
(一)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用水新装、扩容接入工程的报装服务:1.优化为1份申报材料、2个办理环节;2.不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项目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天,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项目的办理时限不超过5天;3.接受委托代办城市道路及绿化挖掘占用审批和供水工程建设有关业务,实现用户“一趟不用跑”;4.供水接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推行市场化改革,用户可自主选择合作单位;5.大力推行专员跟踪、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方式(详见厦水务〔2020〕21号)。
(二)针对小型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新装、扩容供水接入工程的报装服务,零材料,零费用,1个办理环节,办理时限不超过2天(详见厦水务〔2020〕26号)。
三、用气报装服务
针对所有工商业工程建设项目用气报装服务:2个办理环节,2份申报材料,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代办气源接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推进用气报装外线工程施工手续与相关行政审批并联办理、同步办理;用户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推行市场化改革,用户可自行选择合作单位;大力推行“智慧燃气”服务,提升网上办理、自助服务等的便捷水平;为用户提供燃气安全保险;建立用户满意度第三方督查机制。
针对“小微工程”用气报装服务:2个办理环节,2份申报材料,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推行电话或网络报装,设置专员上门服务,用户红线外的燃气管线工程零投资(详见厦华润燃气〔2020〕35号)。
附件:1.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持续深化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水务〔2020〕21号)
2.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减免小型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供水接入费用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水务〔2020〕26号)
3.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0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厦华润燃气〔2020〕53号)
4.关于发布《新发展商服用户“小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厦华润燃气〔2020〕35号)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