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8 17:01
 厦市政园林党组〔2018〕58号

中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关于做好

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节前要认真开好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深学透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制度,讲清规矩,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位。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多措并举,持续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铭记纪律规矩,自觉落实于行。要利用反面教材搞好警示教育,以市纪委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代价》以及近年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案例为基本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搞好思想剖析,反思自身工作,汲取他人教训,强化规矩意识,防范重蹈覆辙。

二、加强节日期间检查,做到思想管理不放松

各单位要做好节前检查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节日期间,市纪委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通报惩戒。派驻纪检组和直属纪委也将不定期对机关及基层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情况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将加大惩处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各级领导要保持高度警醒、警觉,认真履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随时经得起各级督查。

 

三、坚持节俭过节,严防“节日腐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各类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和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严禁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和娱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借机编制“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要加强舆论引导,倡导勤俭节约美德,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气氛。

 

 

 

                     中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