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厦门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厦委〔2023〕44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厦门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还需提高”问题第一条验收销号牵头单位。2026年5月12日,我局会同整改责任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项问题开展核验工作,认为该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同意验收销号。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措施
(一)市市政园林局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督促各区加快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有序推进混接、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50%面积的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
(二)集美区对集美污水处理厂进行分质评估、分类核算,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2023年上半年城镇生活污水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三)翔安区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对翔安、内田、澳头污水处理厂进行分质评估、分类核算,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重点推进建成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2023年上半年城镇生活污水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截至2023年底,全市完成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面积304.2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78.1%;截至2025年底,全市完成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面积342.05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87.83%。
(二)集美区编制完成集美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策划方案,在“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措施逐步落实下,2023年1-6月集美污水厂进水平均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8.9毫克/升。2025年全年集美污水厂进水平均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24.9毫克/升。
(三)翔安区根据“一厂一策”方案,实施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将窗东泵站低浓度的工业污水转输至下潭尾污水厂,不再进入翔安厂;通过优化调度,将内田泵站旧泵组高浓度生活污水输送至翔安厂,不再进入内田厂。由此实现工业废水分质收集至内田污水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到翔安污水厂处理。至2025年,翔安污水厂和澳头污水厂的年度平均浓度分别约为120毫克/升和138毫克/升。经住建部同意,原考核范围内的内田污水厂已于2024年8月调整为工业与生活污水协调处理厂,不纳入生化需氧量浓度考核。2023年底,翔安区完成正本清源改造面积54.06平方公里;2025年12月底,累计完成正本清源改造面积56.70平方公里。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电话:0592-5180776
邮箱:zqw5180699@163.com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