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答疑汇总(第一期)
一、关于信用评价政策文件及评价系统网址
(一)2019年信用评价政策文件主要有:
1.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9〕90号)
2.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2019年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9〕96号)
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评价工作通知中明确评价周期、申报时间以及联系方式。政策解读中,对本次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
(二)信用评价系统进行了升级和加密,登入系统后请先下载《操作手册》并详细阅读,涉及到系统技术问题的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陈工18059800680,王工18950006951,0592-5080688)。
网址为:https://pjuser.xmlh.com/login/login.html
或通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登入,位置如下:
二、关于《操作细则》问题
本次信用评价参照2017年信用评价的操作细则和一、二、三期答疑。
(一)2017年信用评价操作细则下载位置:
(二)2017年信用评价的一、二、三期答疑下载位置:
三、关于信用信息重新确认的问题
本轮信用评价重新确认以下几个问题,其中与2017年信用评价操作细则和一、二、三期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20190402)为准。
(一)取消审核项
今年取消审核“实际到资金额”,故不需要提交“实缴资本的工商局查档证明”;
(二)税收问题
税收指标全部参照2017年信用评价,其中,因国税、地税合并,只需提交厦门税务开具的完税证明;
(三)营业收入问题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除外)或者上报税务系统的财务报表,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半年度财务报表等;
☆☆☆需要提供2017年上半年的半年度财务报表,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告和2017年上半年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核算出2017年下半年的营业收入数据。
(四)人员问题
1.只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时间为评价周期的最后三个月即2018年10月-12月),医保证明不用再提供。
☆☆☆因厦门市信息数据共享,社保缴交地在厦门的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证明。
2.社保补缴可以认定;
3.是否需要上传毕业证书问题:
(1)人员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对应专业的才需上传毕业证书,能准确体现符合专业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
(2)技工人员无需上传毕业证书;
4.职称证书和技工证书需为人社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才认定,非政府部门颁发的不予认定;
5.是否需要上传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截图问题:
(1)省内和省外的职称证只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用上传查询截图;
(2)省内技工证只需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不用上传查询截图;省外技工证除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外,还需上传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截图。
(五)产值问题
1.上传的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必须带有骑缝章;
2.上传的项目发票必须上传记账联;
☆☆☆因存在发票作废的可能性,故发票必须上传记账联。
3.绿化养护产值在本次信用评价范畴之内,设计、销售和苗木搬运产值不认定。
(六)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问题
详见《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厦市政园林〔2019〕90号)附件。
(七)信息审核问题
与2017年信用评价一样,本次信用评价要进行申报信息审核,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独立审核,具体审核安排待2019年4月15日申报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
(八)特别提示
1.上传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可参照信用评价系统上的温馨提示。
2.信息数据共享问题。
信用评价系统与厦门市信息中心共享两个数据端口:厦门市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社保信息,以方便企业信息填报和审核,社保缴交地在厦门的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社保缴交地不在厦门的则需提供。具体系统界面的操作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企业基本信息在输入企业名称后可自动匹配验证,若匹配的信息有错误的请自行修改,无法修改的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