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0-03-01-2023-002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 文 号 | 厦市政园林〔2023〕17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
标 题: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疫木检疫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文〔2023〕28号)及《国家林草局灾害防控中心关于统计上报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并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的通知》(防控发〔2022〕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厦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3年4月21日
厦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除害处理以及进口松木流通等各环节的检疫监管,查清松木及其制品来源,集中打击、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检疫案件及线索常态化报告制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
检查范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公路、铁路、矿业、水利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在建工地及设备存放仓库,石材、电线电缆等木质包装材料用量大的行业。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1.未建立松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管理台账的;
2.未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
3.调进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无《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检查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检查范围:调(承)运松木及其制品的现场、货场。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1.将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调入重点预防区的;
2.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或者货证不符的;
3.未按《检疫处理通知单》处理疫木的。
(三)检查采伐、经营、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检查范围:疫木采伐山场(堆场)、松木加工企业、涉进口松木企业、疫木除害处理场(点),疫情周边村庄农户房前屋后。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1.造成疫木流失的;
2.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出售、收购、存放、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的;
3.非法加工疫木板材的。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启动、现场执法、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下旬)。各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辖区内执法范围和重点,开展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
(二)现场执法阶段(4中旬—10月)。采取以区级为单位自行组织或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两种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深入涉木企业、项目工地、采伐山场、疫情周边村庄等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松疫木违法行为(详见附件1)。同时,市、区级单位要认真做好检疫案件及线索的管理,建立统计台账(附件2),留存报告单(附件3),发现涉及刑事或省际间检疫案件及线索,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单逐级上报省防检局,便于组织协调案件办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11月)。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附件4)、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林业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常态化报告制度,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各设区林业主管部门请于11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附件2—4)以正式文件上报,对涉及刑事和跨省、市的案件,还需另外提供处罚单据、问询笔录、松材线虫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以各区为单位进行文件夹分类,将执法图片、视频等通过电子邮件一同上报邮箱(电子邮箱nb_sfz@xm.gov.cn)。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市政园林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统筹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检疫案件及线索常态化报告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组长:曹国华(副局长)
副组长:谭忠奇(造林与营林发展处处长)
成员:市林业工作站、坂头林场、森防站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违法查处。加强检疫执法人员培训,促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信息透明、执法处置适当、证据材料完整。要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杜绝违规不究、违法不查、以罚代刑、刑案不移等现象。
(三)强化宣传引导。精心策划宣传活动,推出系列政策性和技术性宣传材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村村通广播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曝光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有关单位或个人的遵法守法意识。
(四)强化群众监督。设置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厦门市绿化中心举报电话:5152172
举报邮箱:nb_sfz@xm.gov.cn
附件:1.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2.检疫案件及线索统计台账
3.检疫案件及线索报告单
4.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培训、 宣传等情况统计表
主办: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
邮箱:szylj@xm.gov.cn 电话:0592-5181120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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