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0-05-01-2021-001 主题分类 财政资金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2-08
标 题: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预算说明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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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政园林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专业规划;拟订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城市防洪排涝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特许经营的审批和监管;审报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

  (四)组织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城市综合管廊、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统筹、推进、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地上、地下市政公用及环卫设施的变更迁移、改造等审批。

  (六)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率和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用地性质变更的审批。

  (七)负责新建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及公园的改建、扩建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审核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重要景点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查申报。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全市护林防火;负责树木砍伐、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

  (九)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区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政园林部门包括1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含非在编)

  在职人数(含非在编)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行政机关

  95

  91

  厦门市绿化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77

  70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8

  17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

  55

  55

  厦门园林博览苑

  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

  20

  19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136

  136

  厦门市环境卫生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312

  153

  厦门市筼筜湖保护中心

  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

  70

  70

  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29

  33(超编过渡期,退一减一)

  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3

  13

  厦门市燃气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21

  2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园林绿化板块:实现高颜值厦门建设“保值增姿”

  1.巩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以荣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新起点,岛内进一步拓展城市中心区的绿色公共空间,围绕“干净、整洁、有序、添彩”的原则,挖潜增绿增彩,着重在立体绿化上下功夫;岛外结合新城建设绿道和公园,不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重点实施市政大提升及岛内山体重要节点彩化工程、世遗大会配套绿化景观项目、轨道3号线市政绿化提升工程、南北向健康步道附属园林绿化工程、马銮湾环东海域新机场等岛外新城片区园林绿化工程,力争全年完成新增园林绿地400公顷。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古树名木“双随机”检查工作,督促各区落实古树名木的各项保护措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厦门古树名木图册》编制工作。加强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因地制宜加强建设古树小公园,形成一树一园一景。

  2.加快植物园、园博苑创5A工作。植物园已通过国家文旅部组织的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2021年将对接国家和省文旅部门,严格按照5A标准开展为期一年的创建整改提升工作。其中:植物园南门入口一期工程项目计划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二期工程项目计划于2021年国庆节前完成;园区市政设施提升、智慧景区工程等配套工程计划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整合园博苑核心资源,加快景区升级改造,全面推动5A级旅游景区建设,争取2021年获得省文旅厅推荐,参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3.进一步提升园林行业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园林绿化设计企业监管,探索建立园林绿化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推进《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完善城市绿地总体规划,强化绿线保护。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专项考评体系,扩大考评覆盖面,力争考评无死角。四是建立园林绿化苗木信息价采集架构,规范市场苗木行为。五是完善全市公共绿地养护定级定价体系,将公共绿地等级认定拓展到全市范围内的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做好公共绿地分等级、分类型、分内容的养护经费标准细化,做好养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完善工作。

  (二)市政设施板块: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1.提升排水防涝能力。2021年结合“十四五”规划策划生成、加快建设一批排水防涝项目;开工建设筼筜湖流域雨水箱涵清淤修复工程,确保箱涵安全运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正本清源、道路提升整治等工作,全市计划新建改造雨水管网60公里,实现我市市政道路“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目标。

  2.加快市政道路及设施建设。推进港中路下穿通道、电力进岛与清水进岛隧道土建工程、邮轮母港片区等一批城市道路设施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60公里市政道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路网密度和配置,保持在全国前列;推进莲前东路(潘宅段)等一批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方便市民安全出行;推动禾山路、西林西二路等一批断头路项目建设,完善道路微循环。

  3.加快健康步道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南北向健康步道建设,力争2021年底一期主体建成投用、二期主线基本完工。完善岛内“一环三水两横两纵”健康步道系统;完成我市健康步道系统导则及近期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健康步道工作。

  4.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翔安东路、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建成运营蔡林南路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管廊;2021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综合管廊15公里,全市基本形成干支缆综合管廊骨架网络。

  (三)水质治理板块:全速强化水治理能力建设

  1.供水方面。加快建设海沧水厂三期工程,推进三南路给水工程等60公里市政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加快洪塘泵站、竹坝泵站等片区加压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片区供水能力。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复核工作。

  2.污水处理方面。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项目,坚决打好污水项目建设攻坚。2021年继续推进高崎一期、前场一期、集美四期、、大嶝一期、内田一期、洪塘一期、澳头二期等污水厂建设,开工建设下潭尾一期、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年度新增污水能力20万吨/日。按照厂管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要求,同步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建设,2021年计划新增改污水管网100公里。全面推进雨污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作,推进思明区鼓浪屿片区、筼筜湖北岸、筼筜湖南岸、湖里区江头片区、县后东片区、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和翔安区南部新城等正本清源改造项目建设。有序推动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水源头治理,巩固溯源排查和正本清源成效。

  3.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继续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全过程管控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提升方案》,确保建城区不新增黑臭水体,持续巩固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4.筼筜湖治理方面。实施筼筜湖生态清淤,加快推进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门工程建设,加快筼筜湖“西水东调”生态补水工程和干渠导流堤延伸前期工作。

  (四)市容环卫板块: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卫管理

  1.垃圾分类继续领跑全国。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垃圾分类广州会议精神,深化垃圾分类“厦门模式”。继续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确保垃圾分类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不断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开工建设东部垃圾焚烧厂三期(日处理能力1500吨)和东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一期(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400吨),项目将于2023年完成建设,满足全市垃圾增量处理需求。尽快争取同安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选址落定,以满足未来10-15年全市垃圾增量处理需求。

  3.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保洁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评。将杏林湾海域、翔安澳头、马礁海域约60平方公里纳入保洁范围,将海上保洁范围扩大到全海域。推进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岛外4区计划新建改造35座农村公厕。

  (五)燃气安全板块:全力提升供气安全保障

  1.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建设。一是计划新建改造天然气管道60公里、新增管道用户20000户,重点推进岛外各区、未通气源高层建筑市政管道建设和小区庭院老旧铸铁管改造。二是强力推进“瓶改管”行动,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以高层建筑底层裙楼、商业综合体和新建餐饮一条街、餐饮夜市为重点,计划完成改造400家餐饮场所、2000户居民用户。三是完成大嶝LNG气化站主体建设,开展挂桥过海管道前期工作。四是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计划完成高崎中中压调压站及配套抢修中心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推进翔安南部LNG应急气源站及配套抢修中心、岛内第二条过海管道前期工作。五是规范提升瓶装燃气站点。新建9座规范化供应站,推进6座站点前期工作,适时调整取消不符合片区规划发展或安全条件的站点,完成现有供应站点的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全市瓶装燃气供应站。

  2.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一是坚持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加强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充分运用信用评价手段,依法依规逐条逐项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不断强化用户安全保障。继续开展管道用户更换金属软管,修订用户安检统一标准,统筹推进钢瓶、减压阀、金属软管、家用燃气灶具和热水器国家、行业新标准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用户安全水平。三是抓紧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升级改造市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规划建设智慧市政园林平台燃气模块,实现市、区、企业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六)林业生态板块:全面实现林业生态效益

  1.持续抓好营造林工作。开展森林生态修复,结合松林改造,2021年计划植树造林2500亩,森林抚育8000亩。有序推进东坪山等片区林相改造工作,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2.做好花卉林业产业工作。加强招商工作,推动策划和在谈项目的落地,重点推进棠潮园艺暨班纳利中国育种中心项目落地。推动出台配套政策,扶持我市花卉企业做强做大。

  3.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持续落实森林防灭火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生物防火林带新扩建及抚育管理,加强林区防火道路养护和可燃物清理,消除火灾隐患,林区道路养护长度不少于100公里;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完成全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设计规划,规划期末林火预警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加强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探索设立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库并动态调整,坚持备用结合,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将一些比较成熟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充实进机关中层和基层领导班子,加快干部队伍传帮带和年轻化步伐。优化机构职责,统筹局系统机构编制资源,谋划整合新的事业单位,完善行业抓手,进一步增强我局行业管理职能。认真抓好机关效能、信访、保密等工作,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宣传思想工作将以举旗帜、聚人心、育新人、兴文化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的辉煌历史和在党的领导下市政园林事业发展历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进新时代,开创新格局等各项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思想根基,为党员干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审批服务改革创新,进一步提质、提速、提效。推动厦门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制定工作,抓好筼筜湖区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紧密结合市政园林“十四五”规划,不断完善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林业、智慧燃气、智慧水务、市政园林综合管理平台等6+1板块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智慧市政园林建设。落实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等责任任务,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反恐防范、消防等工作,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政园林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为438,12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21,549.24万元,下降33.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0,91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46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80,448.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2,5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历年结余4,321.00万元;

  8.其他收入35.00万元;

  9.其他资金111.54万元。

  (二)市政园林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为438,12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21,549.24万元,下降33.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062.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202.62万元,公用支出2,860.26万元;

  2.项目支出337,683.0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26.00万元;

  4. 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75,051.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516.3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140.11万元,增长11.19%,主要是由于安排项目略有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39.09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市政园林局信息服务系统、厦门市“智慧环卫”四期平台项目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707.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林业工作站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570.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的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97.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林业工作站在职人员和5.12人员缴交的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395.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缴交的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37.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林业工作站在职人员缴交的医疗补助支出。

  (九)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9,257.7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费、海域垃圾处理、前埔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项目支出。

  (十)其他污染减排支出8,262.00万元。主要用于污泥处置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650.00万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相关经费、筼筜湖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140.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957.1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业务费、规划编制研究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795.88万元。主要用于园博苑的基本支出及园林业务费、园区运行维护、绿地养护费、园区花卉展、创5A级国家旅游景区、园区展园改造提升项目支出。

  (十五)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769.0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工程中心、筼筜湖保护中心、燃气中心的基本支出及防汛运行维护费、园区运行维护费、公共自行车运行经费、地下综合管廊运维及管理、山海健康步道维修运营等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735.70万元。主要用于市绿化中心、环卫中心的基本支出及公共绿地养护、市政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十七)行政运行(林业)419.8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站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16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林业业务费支出。

  (十九)事业机构854.71万元。主要用于坂头林场的基本支出。

  (二十)森林资源培育647.70万元。主要用于中幼林抚育和补植、2019年风灾受损生态修复(含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尾款、林相改造(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退果还林造林)项目支出。

  (二十一)技术推广与转化52.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站林业业务费支出。

  (二十二)森林资源管理220.00万元。主要用于坂头林场林业业务费支出。

  (二十三)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1,670.43万元。主要用于植物园的基本支出和林业务费、植物园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园区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十四)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86.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控及植物检疫工作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森林防火工程支出。

  (二十五)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38.00万元。主要用于场部“一场一景”建设(二期)尾款、新岭尾果园补偿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5,348.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79,083.00万元,下降56.45%,主要是由于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163,5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基建投资项目支出。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00万元。主要用于港中路下穿通道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支出。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1,148.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政园林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学习考察交流。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 出国团组和人次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9.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对口外地单位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98.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8.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0.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森林公安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1.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43.18万元,下降31.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政园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4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5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19.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政园林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政园林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453.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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