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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2016-11-03 10:22 【字体:
  

    厦门市燃气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成立于20151月,隶属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机构规格副处级,核定人员编制20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科、瓶装燃气管理科、管道燃气管理科、汽车加气站管理科。

  

  法人代表:缪林海

  主要任务

  协助做好城市燃气规划、燃气行业日常监管、燃气许可管理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协助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市燃气专业规划,开展瓶装燃气经营、管道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以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管理工作;

  (三)负责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委托的日常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五)负责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年度入户安全检查方案的备案;

  (六)负责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定期安全评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对安全评价情况定期组织检查;

  (七)监督管理本市燃气市场,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依法向有关部门转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指导各区燃气管理机构共同开展燃气管理具体工作;

  (九)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燃气安全意识;

  (十)承办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出米岩45   邮政编码:361001

     联系电话:05922667962     传真:059220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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