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9-10-18 09:28

  2019年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全面做好2019年度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对象

  集美区坂头林场、海沧区天竺山林场、同安区双溪林场、小坪林场及金光湖生态旅游区。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有:

  ㈠森林防火组织建设

  ㈡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

  ㈢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㈣森林防火预防工作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

  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核查文档资料、现场检查等。

  四、监督检查程序

  根据“双随机”的原则,在福建省森林防火期(即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或省市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间,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每年抽查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10%。

  五、监督检查结果

  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情况,并填写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表,检查及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限期整改。

  局森林防火工作处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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