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林业局关于开展 厦门市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09 09:01

  厦门市林业局关于开展

  厦门市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加大检疫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各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有效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闽林防〔2019〕98号文件具体要求与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形式。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各县(市、区)可整合林政、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森防检疫等部门执法力量,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市级由市森防检疫站组成督导组,并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照“合作备忘录”开展联合执法,必要时启动市、区联动或区间联动。执法人员要统一穿着制服,并随身携带林业植物检疫员证、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等证件。

  (二)时间安排。本次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启动阶段:2019年6月6日-7月15日,为专项行动准备阶段。各区林业(农林水利)局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内检查对象和查处重点,开展广泛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抽调林政、森林公安、森防、林业执法等执法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实施推进阶段:2019年7月16日-9月30日,为专项行动实施和督导检查阶段。各区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打击松木及其制品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务求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全面加强和规范本辖区内的疫木管理,防止疫木流失,对造成疫木流失的专业队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擅自非法采伐、运输、买卖、经营加工疫木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引起重大疫情的或有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涉嫌刑事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加大对省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复检和查处力度,对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的违法犯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三要规范引种隔离试种管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地点和时间隔离试种、擅自分散种植等违规行为。

  3、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为专项行动总结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林业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有关区开展督查,对执法检查不到位、疫木流失严重的区,将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的单位(个人);加工、经营、调运、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发生松材线虫病县级行政区内松木采伐、运输、加工企业(个人)。

  三、查处重点

  (一)不遵守疫情除治相关规定,擅自非法采伐、捡拾、存放、运输松疫木或借松材线虫病除治之机盗砍滥伐松木、非法买卖松疫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无正规手续调运、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等违规行为。

  (五)未按规定开展引进苗木隔离试种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市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力度不断加大,但同时传播扩散的风险也在加大,擅自非法捡拾、运输、加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往年检疫执法行动中未查处案件的区要力争实现检疫案件查处0突破。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摸排检查对象,明确查处重点。要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合力。充分调动林业内部执法力量,联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深入木材加工经营现场、木制品仓库、木质包装材料使用场所等开展细致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检疫法规及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予以处罚,尤其是对擅自收购、加工或非法调运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打击松木及其制品检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大案要案或社会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学习,严格执法。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统一执法标准,熟练办案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树立检疫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认真做好案件笔录、完整搜集书证、物证和影像资料。

  五、材料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汇总检查影像资料及行动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汇编后及时报送中国森防信息网。总结材料(含汇总表)请于 10月25日前上报市局。专项行动的相关报道、新闻、图片、视频应与总结材料一起上报。

  附表:1.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登记表

  2.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3.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培训、宣传等情况统计表

  附表1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登记表

  序号

  市、县(区)名称

  违法的企业或单位(个人)

  供货单位

  违规内容

  笔录案卷(卷宗号)

  处罚金额(元)

  备注

  

  

  

  

  

  

  

  

  

  

  

  

  

  

  

  

  

  

  

  

  

  

  

  

  

  

  

  

  

  

  

  

  

  

  

  

  

  

  

  

  

  

  

  

  

  

  

  

  

  

  

  

  

  

  

  

  

  

  

  

  

  

  

  

  

  

  

  

  

  

  

  

  

  

  

  

  

  

  

  

  

  

  

  

  

  

  

  

  

  

  

  

  

  

  

  

  

  

  

  

  

  

  

  

  附表2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市、县(区)  名称

  合计

  通信

  电力

  高速

  广电

  木材加工企业

  其他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检查总数

  违规数

  笔录案卷

  处罚金额

  

  

  

  

  

  

  

  

  

  

  

  

  

  

  

  

  

  

  

  

  

  

  

  

  

  

  

  

  

  

  

  

  

  

  

  

  

  

  

  

  

  

  

  

  

  

  

  

  

  

  

  

  

  

  

  

  

  

  

  

  

  

  

  

  

  

  

  

  

  

  

  

  

  

  

  

  

  

  

  

  

  

  

  

  

  

  

  

  

  

  

  

  

  

  

  

  

  

  

  

  

  

  

  

  

  

  

  

  

  

  

  

  

  

  

  

  

  

  

  

  

  

  

  

  

  

  

  

  

  

  

  

  

  

  

  

  

  

  

  

  

  

  

  

  

  

  

  

  

  

  

  

  

  

  

  

  

  

  

  

  

  

  

  

  

  

  

  

  

  

  

  

  

  

  

  

  

  

  

  

  

  

  

  

  

  

  

  

  

  

  

  

  

  

  

  

  

  

  

  

  

  

  

  

  

  

  

  

  

  

  

  

  

  

  

  

  

  

  

  

  

  

  

  

  

  

  

  

  

  

  

  

  

  

  

  

  

  

  

  

  

  

  

  

  

  

  

  

  

  

  

  

  

  

  

  

  

  

  

  

  

  

  

  

  

  

  

  

  

  

  

  

  

  

  

  

  

  

  

  

  

  

  

  

  

  

  

  

  

  

  附表3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培训、宣传等情况统计表

  单位

  召开专项行动会议(次)

  培训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次数(次)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出动车辆(辆)

  办理案件(起)

  发放宣    传材料(份)

  宣传报道(次)

  备注

  电视

  报刊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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