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林业局)行政处罚事项服务指南
时间:2018-06-26 17:18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执法主体: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林业局)

承办单位:厦门市森林公安局、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举报材料:

由投诉或举报人通过书信、口头、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厦门市林业局递交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举报或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住所和联系方式,被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事实或投诉请求事项。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对于是实名举报的案件,案件调查处理后15日内反馈给举报人。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在60日内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方式:“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服务电话:厦门市森林公安局0592-5095932;厦门市绿化中心0592-5084131;厦门市林业工作站5396176

执法监督机构: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执法监督电话:0592-5181120

办公时间:

68月份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他月份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

厦门市森林公安局,福建省厦门市长青路林业技术推广大楼6

厦门市绿化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光路12

厦门市林业工作站,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东路19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构成犯罪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当场填写预定格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不予处罚

负责人批准

执行当场收缴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厦门市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