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林业局)行政处罚事项服务指南
时间:2018-06-26 17:18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执法主体: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林业局)
承办单位:厦门市森林公安局、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举报材料:
由投诉或举报人通过书信、口头、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厦门市林业局递交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举报或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住所和联系方式,被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事实或投诉请求事项。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对于是实名举报的案件,案件调查处理后15日内反馈给举报人。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在60日内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方式:“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服务电话:厦门市森林公安局0592-5095932;厦门市绿化中心0592-5084131;厦门市林业工作站5396176
执法监督机构: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执法监督电话:0592-5181120
办公时间:
6—8月份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他月份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
厦门市森林公安局,福建省厦门市长青路林业技术推广大楼6楼
厦门市绿化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湖光路12号
厦门市林业工作站,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东路19号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构成犯罪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当场填写预定格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不予处罚 负责人批准 执行当场收缴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厦门市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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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
邮箱:szylj@xm.gov.cn 电话:0592-5181120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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